共享经济模式影响下,新的税收筹划思路需要了解一下

 渝企惠   2019-12-09   2071 人阅读

共享经济,无疑是最近几年非常火热的商业模式,共享经济的火速崛起,席卷出行、住宿、医疗、办公、金融等诸多领域,可以说是衣食住行遍地开花,人们的生活方式、商业的运行模式、组织管理模式也都发生了许多改变。

例如滴滴的出现,就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在滴滴平台上,兼职司机可以利用闲散时间跑滴滴赚个油费,更好的利用闲置资源;当然还有越来越多的全职司机加入进来。

传统的出租车公司,主要是通过“租赁”的方式,司机需要交一定的“份子钱”,而根据国办发[2004]8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出租汽车企业必须依法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为司机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在滴滴的共享经济模式下,滴滴司机使用的是自己的车辆,不需要再去单独交这笔“份子钱”,另一方面从雇佣关系来看,出租车司机是隶属于出租车公司的,有明确的劳动合同,而滴滴司机是不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滴滴与大部分零散的兼职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并不现实,再来剩下的全职司机人员也不少,签订劳动合同也将付出高额的社保成本。

而对于这些零散的税源,就有了委托代征的出现,委托代征又称“代征代缴”。

是指税务机关对税源零星分散、难以派出专人管理的地区,委托当地乡、村地方、村民组织或其他单位、个人,依法代征税款并定期向税务机关报缴的一种税收征收方法。

但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具有委托代征的资格,委托代征需办理书面委托手续,明确委托代征的税种、税目、适用税率、缴库方法和缴纳税款期限等内容,明确职责,发给配带的有关证件、标记和必要的征收票证,并按规定付给手续费。

具体的操作模式如图所示:

税收筹划

在这样的操作模式当中,有两个优点:

(1)对于企业来说,平台公司与企业双方签订服务协议,企业支付自由职业者的报酬和平台服务费后,平台公司可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6%,用于原企业的进项抵扣,对于企业来说降低了增值税税负,同时由于企业和个人不是正式的劳动关系,又降低了社保的成本。

(2)对于自由职业者来说,如果按照的劳动关系,获得的收入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5%-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高达45%,而采取委托代征的方式,自由职业者的全额收入可奖励税率,对于自由职业者来说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税负。

当然不止滴滴出行,从出行到短租平台、从物品的分享到技能、知识的分享、从C2C到B2B。一大批的创业者和创新者在这条道路上探索。

国家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员工数约716万人,而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的劳动者(即“网约工”)的数量则是平台企业员工数的10倍左右,达7000万人规模。

据预测,以年均40%左右的增速,到2025年,中国共享经济规模将占到GDP的20%,提供服务者人数有望超过1亿,其中全职参与人员约2000万。

这其中,如美团饿了么的配送员、主播经济公司的网红主播等,都可采取委托代征的这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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