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两个月时间,重庆个独停办,一时间风风火火吵闹不休,听闻市局领导有意向取消核定征收操作。一时间又风平浪静悄无声息,毕竟企业吃政策饭,说什么做什么都还是以税局口径为准。
个独不能办了,必然让我们的视线统一转向了有限公司和园区优惠政策。大家好像很关心一个问题,我们企业在主城(当地)经营纳税和在园区注册地纳税有什么区别吗?
看官们,你们觉得呢?
一、适应税率
增值税:3%、6%、9%、13%
我想这个大家应该没有异议,这是全国统一的行业增值税适应税率。
企业所得税:25%
附加税:7%城建(5%区县)、3%教育、2%地方教育
区别就在城建附加税上,主城是7%,区县是5%。
二、2018年开始执行的减税政策
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实施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将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注意:主城和园区执行口径一致。
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税总局(2019)4号公告 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解读:月销售额<=10万元/月或季销售额<=30万元/季 免征增值税
注意:通俗理解普票才免税,专票是不免税的,主城和园区都是一致。
四、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2019)4号公告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解读:
销售额<=500万元/连续12个月 或销售额<=500万元/连续4个季度
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包括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营改增一般纳税人
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例如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不能转登记)
注意:曾在2018年选择过转登记的纳税人,在2019年仍可选择转登记;但是,2019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五、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2019年2号公告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
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注意:主城与园区执行一致。
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及相关附加减征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2019)5号公告。
根据渝财税【2019】12号文件:重庆市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不含个人住房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注意:主城与园区执行口径一致。
七、少数民族西部大开发政策
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必须是位于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比照西部地区优惠政策执行。
( 2 )必须是投资主体自建、运营的企业才可享受优惠,单纯承揽项目建设的施工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 3 )能够提供项目业务收入和企业总收入的明细表。
( 4 )减按15%税率征税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以《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
② 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
③ 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家重点鼓励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的证明文件。
( 5 )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
② 交通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公路、铁路、航空、港口、码头运营和管道运输的企业。新办电力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电力运营的企业。新办水利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江河湖泊综合治理、防洪除涝、灌溉、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力发电、水土保持、河道疏浚、河海堤防建设等开发水利、防治水害的企业。新办邮政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邮政运营的企业。新办广播电视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广播电视运营的企业。
( 6 )民族自治地方定期减免税应提供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 7 )对投资项目是否属于鼓励类项目难以界定的,税务机关应当要求企业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结合其他相关材料审核认定。
注意: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企业,主城与园区执行口径一致。
八、地方税收扶持政策
入驻总部经济园区的正常履行纳税义务的企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不改变企业现有经营模式的情况下,按月以财政奖励的方式扶持入园企业。按地方留存(增值税 50%+所得税 40%)x 扶持力度
(年纳税额[地方实得]=增值税+所得税)
年纳税额50万以下,按30%安排;
年纳税额50万—100万,按35%安排;
年纳税额100万-200万,按40%安排;
年纳税额200万-500万,按45%安排;
年纳税额500万以上,按50%安排;
扶持周期:一月一次;按纳税额梯度确定兑现比例,年终再进行结算。
注意:地方优惠扶持政策从2010年开始执行,长期有效。
本文列举的八个政策,还有其他未列举的政策,并不存在说你享受了某个政策就不能享受其他政策,其实是看企业自己具有或者符合哪些条件,能够去申请和享受什么政策!
就比如,某企业申请了高新科技企业,但是行业不属于西部大开发鼓励产业,那你觉得能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吗?
当然某些特殊规定的不能同时享受的政策,这就需要企业进行测算,自己决定享受哪个政策更好。
比如,某企业其实涉及税收并不多,年纳税才几十万,但是该企业员工福利好,社保缴费基数高,当返税政策和社保返还政策不能同时享受的时候,当然是选择社保政策。
再比如,西部大开发政策所得税减按15%缴纳,而园区税收扶持是增值税和所得税一起扶持,企业增值税高时,当然是园区政策对企业更好。
园区政策,只是地方政府性质的特色型招商引资政策,并不与国家政策有冲突,所以企业不需要担心政策优惠不能叠加享受!
可以这么说,企业在主城(当地)经营和在园区纳税的唯一区别就是,在哪里享受税收奖励政策的区别,以及奖励多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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