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扶持高达50%:
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中央财政所得50%,地方财政所得50%)的30%-50%予以扶持,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中央财政所得60%,地方财政所得40%)的30%-50%予以扶持。
二、财政扶持及时:
对于入驻园区的企业,企业正常经营开票后,纳税的次月对企业进行财政扶持。一月一次兑现。
三、个税核定征收:
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其个人所得税可申请核定征收(税率在0.5%-3.1%)。
四、招商模式新颖:
重庆渝东南总部经济招商,保持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注册到园区即可享受总部经营经济财政扶持政策。如果企业本身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持的,可叠加享受渝东南区工业园区的扶持政策。
五、园区一站式服务:
企业入驻园区相关事宜都不需亲临重庆渝东南,园区驻渝企业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六、政策时效稳定:
重庆渝东南总部经济招商已经历经十年之久,政策一直在实行,政策长期有效,若因国家宏观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该财政扶持政策将作出另外调整或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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