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读,首次个税汇算清缴来啦!这些规定企业要清楚

 渝企惠   2020-01-07   3718 人阅读

税制变革已过去一年,这一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月度缴税转变为预缴预扣,实行年度汇算清缴,“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已经到来的2020也即将迎来首次个税汇算清缴。

关于哪些人员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如何进行汇算清缴,请戳优税猫过往文章哪些情形需要个税汇算清缴?2019年跳槽的,或将面临补税。

那么问题来了,企业和个税汇算清缴有啥关系?

个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

企业代为员工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在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最新公告中,保留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的制度安排。

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向就职单位提出代办要求,单位应该为员工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工作。

对于企业财务来说,替员工代办汇算清缴也是一件棘手的事,不仅工作量大,对于其中的法律责任边界也模糊不清。

如何判断员工要不要个税汇算清缴?

单位在替员工代办汇算清缴前,应明确哪类员工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

一般来说,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的员工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员工预缴税额>年度应纳税额,且要申请退税的。

1. 员工全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足6万元,但其间有缴纳过个税;

2. 员工在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 员工在年中辞职、退休,或者因为其他情况导致部分月份无收入,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

4. 预缴税款时,员工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5. 员工期间有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进行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第二类是预缴税额<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员工。

1. 员工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

2. 员工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3. 员工除了领取工资薪金外,如还有其他兼职,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作为扣缴义务人,如果员工委托单位进行汇算清缴,单位需要根据上述要求,判断员工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注意!

员工若在2019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是单独计算纳税的,年度汇算时也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如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或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也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

企业代办个税汇算清缴,如何区分法律责任

代办扣缴单位在进行员工个税汇算清缴过程中,会常常出现工作量大且担心出现错误无法界定法律责任的问题。

税务机关为解决扣缴单位工作量大这一问题,后续将为扣缴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扣缴义务人为本单位职工集中办理年度汇算。

若员工收入来源复杂、扣除较多的情况,为避免扣缴单位录入错误,扣缴单位可以培训、辅导员工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明确需要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员工应当在2020年4月30日前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员工需要将除本单位以外的2019年度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扣缴单位,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也应在法定汇算期结束前(即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员工。

这样时间节点清晰、各方任务明确,责任自然也好划分,企业和员工都无需过于担心。

那如果不办理、办晚了或者不如实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等行为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企业要提醒员工,如员工有需要退税的情况,可以自主选择依法提出申请或者放弃。

如有补税的情况,需要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进行补税,若存在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虚假申报,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税务行政处罚或信用惩戒。

办理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什么资料,保存多久

一般来说,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时,只需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

如果员工需要修改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才需一并报送修改或新增的相关信息。

纳税人及代办的单位需将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即至2025年6月30日)。

此类员工个税汇算清缴退税可申请简易申报

对于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按规定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员工,是可以申请简易退税的。

企业可以提醒此类员工自行登录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减少企业的工作量。

企业应该提醒此类员工:简易退税比正常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间提早一个月结束,需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无论是自己办,还是单位代办,在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时,纳税人都应当对汇算清缴报送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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