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决策部署,重庆税务于2月6日出台了支持疫情防控10项新政。今天我们重点摆一摆个税新政。
@疫情防控人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大批最美“逆行者”先后投入“战疫”一线。
如果您是“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可享受以下两项个税新政。
政策一
各级地方规定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2020年1月1日起(截止日期另行公告),您获得的按各级地方规定标准由财政拨款支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
温馨提示:申报时注意“本期收入”与“本期免税收入”的填报。
政策二
暂缓开展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
疫情防控期间,您可暂缓开展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
@所有人疫情发生以来,天天宅在家的您,也有可能享受以下两项个税新政。
政策一
单位发给个人预防新冠肺炎的实物(非现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您知道吗?从2020年1月1日起(截止日期另行公告),单位发给您的预防新冠肺炎的实物,例如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哟!
政策二
单位发给个人生活困难补助等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您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自2020年1月1日起,单位发放给您的生活困难补助等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温馨提示:只需准确填报以下信息,即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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