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园区总部经济招商政策

 注册公司到总部经济园区享税收优惠政策   431 人阅读

政策详情:关于印发《潍坊市中心城区发展总部经济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渝企惠总部经济政策详解(潍坊税收优惠政策请联系在线客服):

企业可以保持现有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不变,通过以下途径就可以享受到园区总部经济优惠政策。

(1)新办公司(2)迁移(3)分公司

注册到园区的企业可以享受到如下财政优惠政策:

1、增值税扶持地方留存的30%-70%(总纳税额的15%-35%)的税收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扶持地方留存的30%-70%(总纳税额的12%-28%)的税收优惠政策

3、个税扶持地方留存的30%-70%(总纳税额的12%-28%)的税收优惠政策(要求纳税达到一定额度)

4、个人独资所得税奖励0.3%-2%的税收优惠政策

5、灵活用工操作综合税率9%,取得6%专票抵扣。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