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东南总部经济园区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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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园区税收政策

政策背景

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加快推进“两县一点”建设,授权园区招商处全国招商,让入驻园区的正常履行纳税义务的企业享受彭水园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不改变企业现有经营模式的情况下,按月以财政奖励的方式奖励入园企业。

彭水园区总部经济政策一览

重庆市彭水园区是国家级贫困少数民族区,为了加大地方经济的发展,重庆市彭水园区地方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关于重庆市彭水园区工业园区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彭水工业园区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

1. 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50%给予财政扶持奖励;

2.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50%给予财政扶持奖励;

招商优势,地域无限制

重庆彭水工业园采用的是总部经济模式,即是说企业无需实地入驻,即可享受园区优惠政策。该模式突破了地域限制,对全国各地的企业都适用。

政策大力支持

重庆市彭水园区土家族苗族自治区是国家级贫困少数民族自治区,为了加大地方经济的发展,重庆市彭水园区地方发布《彭水园区府发〔2010〕11号》文件,关于重庆市彭水园区工业园区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招商模式新颖

重庆市彭水园区工业园区有两大招商模式:实体经济招商、总部经济招商。

政策时效稳定

重庆市彭水园区工业园区的总部经济招商已达10年之久,持续稳定。

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奖励,详情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一站式服务

在重庆主城设有招商办事处,一站式解决工商、税务、发票相关,税务筹划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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