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招了临时工,付的钱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

 重庆税务局   2019-11-27   1739 人阅读

重庆税务常见问题

问:单位招了临时工,付的钱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若临时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


本文地址:https://www.cqyqhw.com/post/110.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渝企惠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部分图片采集于互联网,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