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税务随机抽查开始!具体查什么?怎么查?

 渝企惠   2023-06-29   684 人阅读


2023年5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中提到了今年税务稽查工作的重点。


总结一下就是,利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偷逃税;医药、农产品等虚开发票高发行业;协助纳税人逃避税的中介机构;骗取出口退税;骗取留抵退税;未依法依规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加油站偷逃税,网络主播偷逃税等;


紧接着,吉林省税务局发布了“2023年度税务稽查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其中,说明了一些税务稽查的规则,整理如下:


税务稽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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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范围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计划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除总局明确规定外,全市稽查局2023年的所有待查对象,均须通过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中的“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模块,从市税务局稽查局建立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包括随机抽查对象异常名录)中随机抽取。待查对象属于企业集团的,该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一并纳入待查对象。


二、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1.对市级重点稽查对象,每年抽查比例20%左右,原则上每5年检查一轮。


2.对非重点稽查对象,2023年暂时不随机抽取。


三、先行自查


实施检查前能不能先行自查?


1.截止到随机抽取的当天,对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在稽查局对其实施检查前,允许企业先行自查。企业自查结束后,再由稽查局依法确定是否对其实施检查。


2.对非市级重点稽查对象,采取直接立案检查的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这仅仅是吉林省税务局的要求,其他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一定以当地税局要求为准。


税局稽查查什么?


那么,税务稽查到底是查什么内容?下面小编就整理出了以下这几点供大家参考。


一、会查什么

一般来说,在稽查的时候会重点查询以下4个方面:


1、查合同

查询双方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从企业实际经营范围及需求出发,查看是否存在异常的交易情况;

2、查发票

看销售方开具的发票是否符合企业经营范围内业务,购买方收取的发票是否是企业日常经营所需;

3、查上下游

查询上下游的账簿,购买方和销售方针对同一笔交易入账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一致;

4、查资金流

以结算方式为出发点,查询银行卡及现金的流向是否存在无真实资金流,或者资金流异常回流,以及双方的资金流不一致的情况。


二、怎么查?

税局稽查会有一套自己查的方法,总结一下就是“看、观、查、监、算”。


1.“看”企业的收入

(1)通过成本和费用来比对利润是否为负数;

(2)比对开具出去的发票,收到的货款数额以及卖出的商品;

(3)通过大数据,查询有交易的下游企业的相关账本数据,比对是否存在异常;

(4)通过比对同行业收入,稽查是否存在异常。

2.“观”企业成本费用

(1)长期购进原材料或商品时暂估入库;

(2)购进原材料或商品为了价格低一点而不索要发票;

(3)计提了费用而迟迟没有费用发票。

(4)差旅费、加油费、会议费等费用异常。


3.“查”企业库存

随着金税四期、大数据的上线,企业库存会进一步的透明化,企业进多少货,出多少货,还剩多少货,可能比老板自己还清楚,如果库存账实不一致,企业务必引起重视,及时查找原因。

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而慧算账推出的业财一体化系统,正好解决了这类问题。


4.“监管”企业银行账户

随着企业信息的联网,相关部门也可以通过系统核实企业纳税信息及纳税人营业状态等情况。

企业如果存在以下异常情况的,一定会被稽查:

(1)企业当期新增应收账款大于收入80%、应收账款长期为负数;

(2)当期新增应付账款大于收入80%;

(3)预收账款减少但未记入收入、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20%以上;

(4)当期新增其他应收款大于销售收入80%。


5.“算”企业应纳税额

(1)增值税收入长期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

(2)税负率异常;

注意:有以下几种情形的企业非常可能被查:

(1)企业税负与本企业不同期间,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对比,变动异常,过高或过低。

(2)税负率与企业的开票情况、取得支出发票情况差异过大。

(3)企业的进项变动率远大于销项税额变动率。

(4)在水、电等能耗变动不大的情形下,税负率差异过大。

(5)员工长期在个税起征点以下;员工个税申报表中的工资与企业申报的工资不一致等等;


三、什么时候查?

一般检查是每年的5月-12月,但日期并不固定。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系统预警指标异常,那么稽查组也可能随时上门检查。


出现预警指标异常,一般有这么几种情况:

(1)发票管理系统发现某个单位的发票用量明显增多;

(2)税负较上月相比较变动率超过正负30%;

(3)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0%的时候等。


以下的这些情况查到必罚


一、企业所得税收入与增值税销售额不一致


企业所得税收入小于增值税销售额的部分占比超过10%,即(增值税销售额-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值税销售额>10%,这种企业可能存在少记、漏记收入、延迟确认收入的嫌疑。


二、库存异常


如果企业(期末存货-当期累计收入)/当期累计收入大于50%,企业存货可能存在账实不符,隐瞒收入。


三、多列或少列工资


有些公司为了多抵税或少交个税,人为的调节工资,注意了,这些都是税局稽查的重点。

企业自查时,可以看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工资与个税工资是否一致。


四、企业收入、期间费用变动异常


如果企业期间费用变动率与收入变动率相差超过20%,也是税务局观众的重点。


五、应纳税额处于临界点附近


一些企业为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会去随意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比如实际应纳税所得额110万的调整到100万,实际应纳税所得额310万的调整到300万。

因此,如果企业应纳税所得额长期接近临界点,尤其收入和成本都很大的情况下,税务局就会怀疑企业存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调节利润的情形。


六、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异常


1、如果企业当年新增应收账款或应付大于销售收入的80%

企业赊销业务占比太大,缺乏现金流但还能存活,违反常理,存在隐瞒收入的可能性。

2、如果企业当年新增应付账款大于销售收入的80%

应付账款过大,说明企业很多业务购货不付款,不符合常理,可能存在购买虚开发票的情形。


七、预收/预付账款异常


如果当年预收账款余额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20%(即当年预收账款余额/销售收入>20%),说明企业收到了很多款项,但没有发货,不符合常理,可能存在企业已经发货,但不确认收入的情形。

预付账款余额是负数,且金额较大可能是收到了款项没有确认收入,有隐瞒收入的可能性。


八、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异常


当期新增其他应收款大于销售收入80%,正常情况下企业新增的“其他应收款”占收入的比重较小,如果数额较大且年度终了后没有归还,可能会被税务局,视同对股东的分红,补缴20%个税。

“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大,可能会被税务局怀疑存在隐藏收入、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九、加油费、餐费、咨询费等费用异常


如公司没有车,却有大量的加油费;个人消费的餐费、车费等异常;又如有些企业“暴力税筹”,咨询费支出被滥用,造成咨询费金额过大,这个也已成为虚开发票高危项目之一。


十、企业长亏不倒


企业连续3年亏损,尤其是收入和成本费用都很大时还连续3年亏损,出现这种情况的要小心了。

一般情况下,长亏不倒违反常理,企业很可能存在调整利润的情形,例如隐瞒收入,虚列成本、通过关联交易避税等。


十一、税负率异常


税负预警值是动态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不同时间是不同的,预警值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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