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异常扣税凭证怎么办?一文看懂→

 中国税务报   2023-11-23   586 人阅读

 什么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会被认定为“异常”,收到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又该怎么办?这份攻略请收好!




异常凭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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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办理出口退税或抵扣消费税的,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

 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出口退税或消费税抵扣相关规定的,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追回已退税款、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等处理。也就是说,在税务机关没有核实完毕前(60个工作日)均可按规定进行进项抵扣。


除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外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的,一律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当期(税款所属期)作进项税额转出,于次月(季)申报期申报、缴纳税款;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交回已退税款;已经申报抵扣消费税的,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当期不足冲减的补缴消费税。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认定的异常凭证存有异议,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

 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纳税人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者重新申报出口退税;符合消费税抵扣规定且已缴纳消费税税款的,纳税人可继续申报抵扣消费税税款


怎么防范收到异常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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