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别忘了纳税信用复评截止12月31日!

 厦门税务   2023-12-27   449 人阅读
重要提醒

对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存在异议的纳税人,

请记得在2023年12月31日前

申请复评哦!



关于纳税信用·这些你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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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什么是纳税信用评价




税小夏: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级。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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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什么时间可以申请纳税信用复评




税小夏:对于已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即结果发布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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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如何申请纳税信用复评?




税小夏:对于已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申请或者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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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纳税信用复评

具体操作步骤

01

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在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纳税信用】。

02

进入纳税信用模块后,在左侧菜单栏选择【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进入申请界面。

03

在申请界面中,“复评申请年度”选择“2022”,并选择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复评申请原因”,点击右上角的【附送资料】。

04

进入附送资料上传页面,选择点击【本地】上传填写完整的《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后,再点右下角的【确定】。

05

回到纳税信用复评申请页面,核对无误后,点击右上角【提交】。随后系统会出具《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代表申请完成。

06

提交成功后,您可依次点击【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新)】-【查询】,查看“办理状态”、跟踪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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