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 | 这5种情形可能需要补税

 重庆税务   2024-06-11   415 人阅读

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正在进行中

如果您属于以下这5种情形

可能需要补缴税款

快来看看吧

年中更换工作单位

因年中更换工作单位,新工作单位不知晓纳税人在原工作单位累计的纳税总额,从零开始累计当年收入,就会导致在预扣预缴时都适用了较低税率,年度汇算合并收入计算后,如果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税率,则需补税。


刘先生2023年1月-6月在甲公司工作,7月-12月到乙公司工作。上半年在甲公司取得80000元收入,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30000元。下半年在乙公司取得65000元收入,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30000元。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外无其他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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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任职

这个有两种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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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则需补税。


刘先生2023年度内同时在甲公司和乙公司工作。其在甲公司全年共取得120000元工资收入,预缴个税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60000元,享受其他各项扣除合计40000元;其在乙公司全年共取得70000元工资收入,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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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填报扣除项

纳税人在预扣预缴时如果多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金额,年度汇算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则需补税。


刘先生2023年度在甲公司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50000元,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60000元、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专项附加扣除12000元,但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并非首套房贷利率,因此该项扣除不符合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汇算时应调减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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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申报收入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按照税法规定,应在年度汇算时依法据实申报,如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则需补税。


刘先生2023年度在甲公司工作,全年取得120000元工资收入,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60000元。还在乙公司取得了50000元劳务报酬,但乙公司没有给小刘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外无其他扣除项目。



多种收入类型

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多种综合所得收入,各项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如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则需补税。

刘先生2023年在甲公司任职全年取得360000元收入,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60000元。同时,还在乙公司取得了劳务报酬20000元。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外无其他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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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请广大纳税人依法如实办理个税汇算,并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于存在虚假填报、篡改证明材料等严重情节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情节恶劣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立案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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