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关于深化“银税互动”、推进“百行进万企”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渝企惠   2020-03-30   3272 人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银保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重庆(市)分行、各大型银行重庆市分行、各股份制银行重庆分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富民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重庆分行、各直管村镇银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0〕11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5号)要求,现将深化“银税互动”、推进“百行进万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纳税信用信息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银税互动”+“百行进万企”,支持复工复产更添力,积极做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服务对接与遇困帮扶,稳固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不断丰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内容

(一)精准扩面,支持小微企业

 扩大纳入“银税互动”范围的企业数量,在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基础上扩大至M级企业。提取现有M级企业名单(含)以上小微企业名单,重点梳理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名单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生活服务、文化旅游、加工制造行业,以及较多参与疫情防控的小区物业等部分现代服务业名单。扎实做好2019年度信用评价,及时推送新的A级、B级、M级企业名单。

(二)主动问需,对接融资需求

各区县(自治县)税务局要主动向银行介绍国家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积极配合各银行,通过微信、小视频等方式做好“银税互动”的产品宣讲,扩大“银税互动”信用贷款产品知晓度,主动向企业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复工和生产经营情况,引导复工复产企业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或相关银行网银端、APP或小程序办理相关信贷产品,可以为有需求的企业联系相关银行,为企业融资牵线搭桥。

 各银行机构应结合自身经营策略和管理方式积极对接企业,主动挖掘新的贷款需求。银企对接过程中,要加强对前期“百行进万企”中“无贷户”的“回头看”,前期反映无融资需求、疫情后新产生融资需求的要及时收集响应。要密切跟进银企对接后初步形成的融资合作意向,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小微企业积极给予融资支持。采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以及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等多方式,对服务项目和相关金融产品开展宣传,帮助小微企业实现多渠道了解信贷政策和获取服务。

(三)创新产品,深化线上办理

 推动“银税互动”新伙伴、优化“银税互动”新平台,支持各银行推出“银税互动”新产品,让小微企业选择范围更广、申请渠道更便捷、融资成本更低。聚焦此次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根据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资金流动性短缺、所需金额较小、复产复工正常经营后偿还较为迅速的特点,创新设计信贷产品。积极推广网上银行等渠道,强化手机银行、小程序等电子渠道服务管理和保障,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利用贷款申请、审批、授信、放贷“网上一站式”办理,降低企业负担、解决企业暂时性困难,提供安全便捷的“在家”金融服务。

(四)优化流程,产品扩围降率

积极利用“银税互动”范围的企业数量扩大的契机,在产品流程设计中充分考虑纳税信用等级由A级、B级两级企业向M级企业的扩展,针对M级企业往往成立时间较短的特点且申报、纳税受到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探索信用贷款产品在企业税费信息相对不充分的情况,运用其他数据综合评价、辅助提高企业获得授信的通过率。重点加大对此前在银行系统无贷款记录的小微企业“首贷户”的信贷投放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遇到特殊困难的行业,如交通运输、批发零售、文化娱乐、住宿餐饮等,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适当给予倾斜。

(五)规范管理,保障企业权益

各银行机构要强化企业清单数据保密,严格规范使用和管理,确保数据传输、存储和使用安全,严禁将企业名单对外提供或挪作他用,严防纳税企业数据信息违规使用,确保数据信息不外泄。各区县(自治县)税务局要在工作推进中密切关注是否存在第三方合作机构向企业收费或向企业转嫁任何费用的情况,同时要切实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要及时响应企业对“银税互动”的意见和投诉,符合条件的要及时予以办理和回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自治县)税务局、银保监分局和各银行机构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深化“银税互动”、推进“百行进万企”作为支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细抓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县(自治县)税务局、银保监分局和各银行机构要结合本地区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加强情况互通和工作联动,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三)加强分析总结。各区县(自治县)税务局、银保监分局和各银行机构要及时总结扩面、降率、创新等方面成效,分析企业融资中银行机构相关数据需求,以及税银企之间的沟通机制、服务模式的不足,对于相关意见建议要积极提炼总结,要及时分析反映“银税互动”普惠效果,提升守信激励的示范效应,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银行机构及时对企业融资需求和自身服务开展总结分析,找准难点痛点问题,有针对性的改进和提升服务,并在季度小微工作报告中重点反映对接企业数量、提供信贷支持的金额及户数、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等工作进展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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