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关于春节期间电子税务局有关事项的通知

 渝企惠   2021-02-05   1939 人阅读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现将2021年春节期间电子税务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期间,电子税务局正常开放。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相关涉税(费)业务。

二、春节期间,申请邮政寄递的发票,将于2021年2月18日寄出,请合理安排发票办理时间。

三、春节期间,若需使用发票,可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后,通过24小时自助办税厅(详见附件)领取。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4小时自助办税厅详细地址和可办理业务类型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关于春节期间电子税务局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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